106年嘉義縣社會局暑期工讀計畫

2017-06-06

一、目的:為本縣青年學生工讀及賺取生活津貼,提供暑期工讀體驗機會,獲得工作經驗及提升就業力,並為未來踏入職場作充分準備。

二、工讀名額:33名(含身心障礙者學生16名,名額不得互相挪用)。

三、薪資待遇:每月21,009,享勞、健保及提撥6%勞工退休金。

四、工讀期間:自106年7月3日至106年8月31日止。 

五、工讀地點:本府各局處暨所屬單位。

六、工讀資格:設籍本縣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,且特定對象優先錄用。
(一)設籍本縣之大專院校在校學生:
1、大學在學學生(含四年制技術學院)。 
2、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(一年級升二年級)。
3、五專須四年級學生(四年級升五年級)。
(二)特定對象:
(1)中低收入戶勞工家庭子女(檢附嘉義縣政府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)。
(2)身心障礙者(本人為身心障礙者,檢附身心障礙手冊)。
(3)本人為原住民(檢附戶籍資料)。
(4)中高齡且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家庭子女(檢附父或母其中1人非自願性離職證明、無工作切結書、勞保明細表,中高齡係指年滿45歲至65歲)。
(三)非本計畫對象:
1、大學(專)延畢生。
2、應屆考上大專校院。
3、應屆畢業生或當年考上尚未就學者。
4、夜校生。
5、空中大學學生。
6、假日進修部學生。   
(四)曾參加本縣 105 年度「青年學生公部門」暑期工讀並經錄取上工者,不得報名面試。
※附註:
報名本計畫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:
1、學生證正本【學生證應蓋有 105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,若未蓋註冊章或無法辨識者應檢附在學證明文件(經學校蓋章)以資證明】。
2、本人身分證(正反面影本)。
3、符合特定對象資格須檢附特定對象證明文件。

七、報名方式
(一)通訊報名:請至嘉義縣政府(http://www.cyhg.gov.tw/)縣府公告下載、嘉義縣社會局(http://www.sabcc.gov.tw/index.aspx)下載報名表填寫並黏貼身分證、學生證、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及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「相片」(若實際設籍本縣但身分證住址未辦理變更,請檢附相關資料如戶籍謄本以供驗證)。
(二)並於6月2日前將報名表寄至嘉義縣社會局勞工行政科就業服務台(621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1號),並註明「應徵106年暑期工讀生」(以郵戳為憑)。
※附註:
1、報考人如有更改姓名,而「學歷證明文件未經該校加註更改姓名」或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為原姓名」者,應檢附向戶政單位申請已加註更名資訊之個人戶籍謄本(正本)佐證。 
2、報名請參閱簡章選填志願主辦單位擇第一志願(填寫後不得更改)安排面試,倘面試未獲錄取且尚有職缺,主辦單位將逕行依第二志願辦理書面審查評分,安排工讀單位,如不願接受分發,請勿填寫第二志願。

八、甄選方式:
(一)資格審查:
於受理報名後進行資格審查,並於106年6月9日前將符合資格名單公告於「嘉義縣政府、嘉義縣社會局」。
(二)公開面試:
1、時間:於106年6月16日(五)前由用人單位通知面試,面試時檢附應備證件(身分證、學生證、身障手冊)至用人單位規定地點面試。【備註:學生證應蓋有105 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,若未蓋註冊章或無法辨識者,應檢附在學證明文件(經學校蓋章)以資證明】。
2、地點:嘉義縣政府各用人單位規定地點。
3、方式:由各用人單位派員自行面試。
4、評分:對談禮儀及言辭表達能力40%、專業知識認知25%、服裝儀容20%、資格條件15%(身心障礙學生15%、特定對象身分10%、ㄧ般學生0%)。
5、錄取:依總分成績高低依序錄取,並進行分發本府各局處及所屬機關,其餘依序列為候補名單,並供本府通知遞補進用。若正取者放棄資格時,由各候補名單依順序遞補(後補時間至7月5日止)。遞補人員通知作業皆以電話進行,報名時請留下正確聯絡號碼,並保持電話暢通。

九、錄取名單公告:於106年6月23日公告於嘉義縣政府、嘉義縣社會局網站張貼錄取名冊。

十、職前說明會:106年7月3日上午於嘉義縣社會局禮堂舉行職前說明會。

十一、辦理報到:106年7月3日上午8時(依用人單位上班時間)準時報到。

十二、附則:
(一)經錄取報到時請務必攜帶銀行、郵局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、私章、身分證、身心障礙手冊、1吋照片1張。
(二)報到時請務必攜帶「學生證」正本,驗畢即歸還。
(三)報到後經用人單位發現下述情事,一律取消錄取資格: 報名資料有偽造、變造、造假,或在工讀期間擬參加集訓、實習、自強活動、課業輔導或出國者,無法出勤期間逾7天者。
(四)工作期間如有違反規定或公務洩密等情事,除由服務機關予以辭退外,並視情節輕重,逕函就讀學校處理。
(五)工作期間相關權利義務悉依用人單位工作規則辦理。
(六)錄取後若因個人因素無法至用人單位報到,不可要求重新分發至其他單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