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106年度補助因故休學及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
2017-07-13
壹、桃園市政府 (以下簡稱本府) 為鼓勵因故休學或弱勢在職勞工重回校園完成學業,提昇職場專業知能,增強就業競爭力並保障工作權利,特訂定本計畫。
貳、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勞動局(以下簡稱勞動局)。
參、補助對象及資格: 申請人設籍於桃園市(以下簡稱本市)或工作地點在本市之勞工,且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規定:
一、申請人因故辦理休學致未完成專科以上學業者。
二、申請人符合下列條件:身心障礙者-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。
補助額度及相關詳細辦法請參考附件檔案及下方網址,謝謝!😉
申請相關表件下載網址:https://goo.gl/hMyJfv