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視障學生升學獎學金

2017-09-05

(一)申請對象:

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,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(需具視覺障礙或合併 視覺障礙之 多重障礙),考入國內公、私立院所碩博士班之清寒視障學生。申請者(填寫 申請表者)若非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,申請前需先獲得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之同 意方得以申請。


(二)申請時間:
每年九月一日起接受申請至十月底截止受理。考取研究所時間,以前一年度九 月一日至當年度八月底為限。


(三)申請資格:符合下列家境清寒條件之一者
1.父母(或監護人)非自願性失業且家境確實困難者。
2.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。
3.父母(或監護人)雙方無工作能力,且家境確實困難者。
4.父母任一方(或監護人)或視障學生本人重病在身,確實影響家中經濟者。
5.家中突遭變故,確實影響家中經濟者。


(四)獎勵標準與原則:
碩士班2名,各10000元;博士班1名,各25000元。

(五)應繳證件:
1.申請表: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自行上本會網站:
http://www.tfb.org.tw 下載 申請表填寫。
2.身心障礙手冊(須有視覺障礙或合併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)影本乙份。
3.中低收入戶、低收入戶資格證明或清寒證明相關文件。
4.在學證明文件如學生證、在學證明文件等。
5.各項應繳證件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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