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

2018-02-23

申請資格:
1.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-身心障礙在學學生或鄉鎮(區)公所核定低收入戶(里長證明不受理)在學成績優異者。
2.設籍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3.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,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。
a.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。 b.教育界人士推薦者。
4.申請不實或已領得其他機關團體(教育部固定獎助不在此限)獎助學金,不予發給。

申請時間:
申請:每年3月1日~3月15日
公告:每年4月15日前公告於本基金會網站

申請手續:
1.填具申請書乙份(如附件)
2.校方正式學年成績單(請提供上學年度(下)及本學年度(上)重新加蓋校章,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,將不予受理;新生以入學考試成績單及本學年度(上)成績單受理)
3.申請人最近之全身生活照片二張(證件用半身照片不予受理)
4.推薦書乙份(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並簽名蓋章)
5.身份證、身心障礙手冊及學生證(須蓋註冊章)等證件影本,須註明申請獎學金專用。
6.自傳、生涯規劃報告乙份(本會重視節能減碳,紙張請雙面使用)

詳細辦法及申請書請點此下載(click here)~給有興趣的同學參考😉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