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屆文薈獎-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徵件簡章

2019-05-29

「第18 屆文薈獎一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」徵件簡章
 

一、活動主旨:

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們難免會遇到困境,更遑論身心障礙朋友們,但總有人階伴著大家一超走過。身心障礙朋友們,有著鈿膩的心思與敏銃的觀察力,更能體會這趟旅程的歡笑與淚水,我們期許用本屆文薈獎「當我們一超走過」徵文主題,鼓勵他們將那些點滴在心頭及對他人戚謝的珍貴故事,透過文字與圖像的創作呈現出來,分享給社會大眾。
二、指導單位:文化部
三、主辦單位: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
四、承辦單位: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
五、甄選資格:
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華民國國民,每位報名者僅以參加文學類及圖畫書類二類別中,一類一項之徵件作品為限;為鼓勵更多新秀參與,凡獲第 17 屆文薈獎首獎者,本屆謝辭報名;心情故事類為長期階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參加,需檢附被階伴者之身心障礙手冊,及投稿人與該員關係之說明,每人應徵作品以一件為限。

六、徵件主題:當我們一超走過
七、徵件類別:共3 類
八、收件及截稿日期

1.即日超至 108年 9月 5日(四)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。
2.凡符合參賽資格之前1000(含)位報名成功者(以郵戳為憑),可獲得「統一超商壹佰元禮券」乙張。
3.凡符合參賽資格報名成功者(以郵戳為憑),可獲得參賽紀念卡乙張。
九、報名方式
1.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,郵戳為憑。
2.文學類請提供作品一式4 份、圖畫書類除繳交原稿以外,另附A4 尺寸彩印裝訂之影本 3 本,連同報名表請黏貼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身分證、學生讒或戶口名簿擇一)、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授權書正本一式2 份(請簽名並蓋章)。
3.以信封裝袋密封,並在信封上註明「參加第 18屆文薈獎」及「參加類別」與「組別」。
4.掛號郵寄至「木蘭文化,第 18屆文薈獎徵件小維收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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