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政府勞工局114年度視覺功能障礙電話服務員公開甄選作業

2025-05-19

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視覺功能障礙電話服務員甄選簡章
 
一、依據 114 年度勞動部補助「視覺功能障礙電話服務員進用計畫」辦理。
 
二、需用員額:正取 1 名、備取若干名(候用期限為錄取公告之翌日起 6 個月內)。
 
三、工作地點: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 6 號
 
四、工作時間:週一至週五 8:00–17:30。
 
五、工作內容:
 
(一)擔任電話諮詢服務窗口,負責勞動法規線上諮詢、就業服務、勞工福利相關線上查詢與諮詢及電話轉接工作。
(二)視障按摩師電話關懷。
(三)其他交辦事項。
 
六、資格條件:
(一)持有視覺功能障礙證明(手冊)者。
(二)年滿 18 歲及高中/職以上學歷者。
(三)諳電腦或盲用電腦,可自行操作電腦文書 Word、Excel 作業。
(四)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所定各項事由,如經發現得撤銷其錄取資格;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,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規定,設籍須滿 10 年(以報名收件截止日回推),始得錄用。
 
七、薪資待遇:31,449 元/月。
 
八、進用期間:依實際到職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。(本職缺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「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促進視覺功能障礙者就業計畫」之「視覺功能障礙電話服務員進用計畫」,任用期間最長為二年,契約期滿終止進用,計畫終止時亦同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)
 
九、報名日期及方式:
(一)報名日期:自 114 年 5 月 8 日至 114 年 6 月 13 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。
(二)報名方式:郵寄掛號或親送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,80669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 6 號 3 樓秘書室〈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視障電話服務員」〉
(三)聯絡電話:07-8124613 轉 822 洪小姐。
(四)注意事項: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,資格不合者恕不退還。
 
十、報名應檢具文件:(下列資料請以 A4 紙張影印/列印)
(一)報名暨履歷表(如附件一,資料須登載詳細完整,同時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照片)。
(二)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影本,並請簽註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名或蓋章。
(三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相關經歷證明影本,並請簽註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名或蓋章。
(四)電腦文書實作測驗輔具服務申請表(如附件二) 。
(五)具結書(如附件三)。
 
十一、甄試方式:口試(含中文打字測驗 1 分鐘 15 字以上)。
 
十二、甄試日期及地點:另行以電話/E-mail 通知。
 
十三、錄取通知: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(另公告於本局網站),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還報名資料。
 
十四、其他:
(一)錄取者報到時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,驗畢發還,如有偽造,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。
(二)錄取者不得申請保留資格、延後報到。如未能如期報到,其員額由備取者接替。
 
十五、如有未盡事宜,本局得隨時補充及變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