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!!!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學雜費減免】
2017-12-20• 行政公告
一、申請時間:
107年1月2日至107年1月19日前;
資源教室代收資料至107年1月18日(四),1月19日(五)請直接繳交至生輔組(野生樓一樓大門進去右轉)
需繳交文件:
1.申請表
2.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乙份或鑑輔會證明文件。
3.本人、父母或配偶之戶籍謄本乙份(記事不可省略)或新式戶口名簿(含詳細記事)。
~~~校內提供戶籍謄本申請服務~~~
1/12(週五)8:30~16:30於野聲樓1樓谷欣廳,請多加利用!!
二、補辦時間:107年2月26日至3月2日
※補辦時間申請的同學必須先繳交全額學雜費,並將繳費收據正本連同申請表及相關證件至生輔組辦理【如為身心障礙人士或其子女減免者,除原規定須繳納證件外,另需附上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106年12月後開立之學生本人、父母,已婚者需加上配偶之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】,經審查合格後,減免補助款約於學期末直接撥款入學生郵局帳戶。
三、減免相關辦法可至學校生輔組網頁http://life.dsa.fju.edu.tw/查詢。
※第一次申請者:請先至學生資訊管理系統(http://smis.fju.edu.tw/freshman/login.aspx)填妥並確認學生基本資料無誤後(含學生個人手機及E-MAIL帳號),才能進行學雜費減免的申請,申請表必須親自簽名;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。
※舊生:直接至學生資訊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表格(手機變更亦需更新),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。
四、減免審核通過後補助款直接由繳費單中扣除,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且合格者請於107年2月1日起自行上網https://school.taishinbank.com.tw/system/StudentAdmin.aspx下載已扣除補助款金額繳費單;切勿以未扣除減免金額之繳費單繳費,並於 107年2月22日前完成繳費。
五、申請減免又申請就學貸款的同學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辦理貸款,減免金額是不能申請貸款。
六、「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」、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」、「原住民學生」、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」在修業年限內可減免修讀輔系、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分費用,依各類別補助比例予以減免。於繳完學分費用後,持學分費收據及當學期選課清單至生輔組辦理,經審查合格後,減免補助款約於學期末直接撥款入學生郵局帳戶。
請可以申請學雜費減免的同學注意時程喔!😉
祝大家聖誕快樂~🎅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