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-1 個導助理員申請(更新)
2021-09-30• 行政公告
110-1 個導助理員申請
(一)申請流程
由特教生本人提出申請,並自行推選有意願投入個導服務之協助者,必要時系上可招募或指派適當人選,同時填妥相關資料,繳交至資源教室並安排專家評估時間。
(二)申請時間
即日起至開學後三周(10/12)內提出申請。
(三)審查
本室於收件後,由校外特教專家及治療師評估,召開資源教室支持服務審議會議及依據其個別化支持計畫決議,審核申請案,評估與確認特教生之需求,並公告審核結果。
(四)繳交服務紀錄表
特教生及個導員於每堂課程聽打結束後,務必確實填寫紀錄表,於每月最後一次服務結束後繳交至資源教室,切勿影響自身以及他人權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