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處公告:因應疫情發展,本學期(111-1)停修作業受理申請補辦原則
2022-11-22• 行政公告
因應疫情發展,本學期(111-1)停修作業受理申請補辦原則
本學期停修課程申請截止日為 111.11.25(週五),
學生如因新冠肺炎確診隔離,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停修申請單者,
務請於截止日前(111.11.25)先行上網 完成線上申請及送出,
並於隔離期滿後,將經授課教師及所屬單位系所主管同 意之停修申請單,
檢附確診相關證明文件,於 12 月 2 日(週五)前向教務處課 務組提出補辦申請。
*非因新冠肺炎確診隔離,不得補辦。
*確診隔離期間之日期,須含 111.11.25。
*補辦截止日為 111.12.2,逾期恕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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